河池九成行政村有“村规民约”

2010-03-24 02:32:49 来源: 互联网 点击数: 

    被誉为中国村民自治发源地的广西河池市,目前90%的行政村修订完善了“村规民约”,村民自主管理能力的增强,使得农村矛盾纠纷发生率大幅下降。

    1980年1月,河池辖区内的宜州市屏南乡合寨村村民率先实行村民自治,开创了中国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先河,成为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。

    河池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地区,也是大石山区和电站库区,近年来,全市农村矛盾纠纷频频发生,影响了农村的发展稳定。为扭转这一局面,着眼于提高农民当家做主的意识,我市把“村规民约”作为新农村软件建设抓手,列入党委政府议程,出台了工作方案,通过修订完善了“村规民约”,使村务管理由“为民做主”上升为“由民做主”。

    在指导村出台村规民约中,我市把好程序、内容和备案三个关,体现合法性、针对性、广泛性,组织村民代表、老干部、老教师、企业主和在外成功人士讨论指导性意见,并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形成村规民约,主要内容包括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、村风民俗、邻里关系、公共秩序、治安管理等方面。此外,还要报镇政府司法所、综治办备案审查。

    在制定“村规民约”时,我市注意加强监督,加强对村干部依法行政、依法办事的监督,促进村务公开。同时,明确乡镇村负责人和各相关人员的职责,让其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,明确制定和完善“村规民约”工作考核指标,从而有效延伸了政府的职能,提高了农村管理运行效率,起到维护农村社会秩序“第一道防线”的作用。宜州市在每个村设立了6名监督员,分别由小组长、村民代表和老党员担任,起到相互约束、相互监督的作用。

    据了解,目前河池市1439个村(社区)已有90%的村(社区)制订和完善新“村规民约”,已有60%的村(社区)将制订和完善的新“村规民约”内容公示上墙。制订和完善的新“村规民约”,让河池市广大农村发生了大变样,2009年,全市农村矛盾纠纷发生率同比下降35%,到市里信访数量也大为减少,群众非正常越级上访下降87%,其中通过村调解办解决的纠纷占了大多数。

    如今的河池,路更平了,树更绿了,房子更靓了,老百姓更乐了。 (黄世民)

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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