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城:“五项措施”实现命案全破工作目标

2009-07-21 05:57:48 来源: 互联网 点击数: 

    自“命案侦破专项行动”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来,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坚持“命案不破不休息、命案不破专案不撤”的原则,以刑侦大队为主体,多警种多部门协同作战,健全侦破命案工作长效管理新机制,狠抓“五项”工作措施,连续三年实现命案全破工作目标。今年以来,该县共发生现行命案5起,破案5起,命案破案率达100%。

    坚持“四长必到”,强化命案侦破领导。一旦命案发生,坚持公安局长、分管副局长、刑警大队长、派出所长在第一时间赶到命案现场组织指挥破案工作,为命案侦破提供了强有力组织保障。

    坚持落实责任,建立破案奖励机制。落实命案侦破责任,明确各单位“一把手”是命案必破的第一责任人,实行“四长负责制”,建立破案奖励机制,并将侦破命案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,充分调动了每位民警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对于不能及时侦破的命案,一律成立由局主要领导和刑侦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侦破指挥部,及时调整警力和侦查措施,确保侦破工作持续有序开展。

    坚持“四个统一”,形成命案侦破合力。一是命案发生后,统一调度警力,民警随时听从指挥,服从侦破工作需要;二是统一调度技术装备,保证随时为侦破命案服务;三是统一调度车辆,保障办案车辆随叫随到;四是统一调度经费,优先保障命案侦破所需经费,确保侦查工作顺利开展。

    坚持“一准七快”,提高快侦快破效率。在命案侦破中,该县公安机关建立健全命案侦破快速反应机制,确保命案发生后全警联动,切实争取命案侦破的主动权,有效提高办案效率。“一准七快”即:接报案件准,到达现场快、勘查现场快、调查访问快、上报警情快、分析决策快、下达命令快、反馈情况快。

    坚持“三大倾斜”,提高案侦保障水平。该县公安局对刑侦部门在人、财、物三大保障方面实行重点倾斜,及时将经验丰富、作风过硬、懂破案、会破案的民警充实到刑侦队伍,加大对刑事技术装备建设的经费投入,实行一案一奖,大案重奖,对侦破命案有功人员及时进行表彰奖励,最大限度地挖掘了刑侦民警的内在潜能。(彭庆晟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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